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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介】刘蓉︱文明冯太后与孝文帝母子说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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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冯太后与孝文帝母子说再论





作者简介

刘蓉,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秦汉魏晋南北朝史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陕西省教育厅以及西安市相关课题,出版专著《汉魏名士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民众的历史——以陕北地区为中心》(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译著《辛亥革命前后的延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遭遇中国革命》(陕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等,并在《文史哲》《史学月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文史知识》《历史教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原文刊登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第54—62页。


摘 要

     孝文帝的“皇储正统”地位,其父献文帝、皇室诸王及朝廷重臣均无异议,孝文帝本人及当时侍卫近臣常用“母子”之称来指代冯太后与孝文帝,可知孝文帝为冯太后与献文帝所生。由此可以解释冯太后“躬亲抚养”孝文帝以致罢令不听政事的非常举动,以及对于孝文帝的诸多责罚之举。冯太后教子严明是其性格及恒代风俗所致;冯太后的过失在于诛杀李夫人及其家门;冯太后利用子贵母死以求自保,但并无处心积虑为冯氏经营门户,而是有其更高政治理想。


关 键 词

冯太后;  孝文帝;  子贵母死;  北魏















北魏文明太后冯氏与孝文帝的关系问题,历来为史家所关注。史载冯太后为高宗文成帝皇后,孝文帝为显祖献文帝之子,高宗文成帝之孙,如此,则冯太后与孝文帝名义上应为祖孙关系;又献文帝、孝文帝之母均有其人,则冯太后与孝文帝实无血缘关系。但除去这些记载之外,史书所记又有种种疑窦,令人不得不作多种猜想。大略说来,学界有两种意见:一则认为冯太后与孝文帝为祖孙,且没有血缘关系,如田余庆、李凭诸学者的论述;一则认为冯太后为孝文帝生母,其中又有不同,如吕思勉疑孝文帝乃冯太后与其嬖宠之私生子,日本学者川本芳昭则主张孝文帝为冯太后和献文帝所生。本文在梳理前辈学者诸种见解的基础上,认同冯太后与孝文帝为母子之说,特再加申论。

















孝文帝为“皇储正统”


据《魏书·高祖纪上》, 孝文帝拓跋宏“皇兴元年(467)八月戊申, 生于平城紫宫”, 同书《显祖纪》载献文帝“兴光元年(454)秋七月, 生于阴山之北”, 可知孝文帝出生时, 献文帝年仅十四虚岁。

献文帝初为人父时年龄尚幼,吕思勉曾言“案高祖之生,在皇兴元年八月,其时显祖年仅十三,能否生子,实有可疑”。不过,周一良注意到“综观魏晋及南朝诸例,结婚及生育之早未有如北魏皇室者”,除了周先生所举诸后妃例,还有如高宗文成皇帝拓跋濬,生于太平真君元年(440)六月,儿子献文帝出生时不过十五岁,文成帝出生时,其父景穆太子拓跋晃年仅十三岁。鲜卑诸族勇武健硕,有异中土,如献文帝十三四岁即“亲射虎豹”,孝文帝“少而善射,有膂力。年十余岁,能以指弹碎羊膊骨。及射禽兽,莫不随所志毙之”。不唯皇族,长孙嵩“年十四,代父统军”,楼伏连“年十三,袭父位,领部落”,慕容垂“年十三,为偏将,所在征伐,勇冠三军”,诸如此类,皆可见鲜卑体格强壮,早婚早育风俗由来有自。

献文帝是孝文帝生父,当时皇族诸王及朝廷大臣俱无异议。孝文帝出生,献文帝为此“大赦,改年”;献文帝欲禅位于叔父京兆王子推时,任城王云、太尉源贺、东阳公元丕均持反对意见,任城王进言称“父子相传,其来久矣。皇魏之兴,未之有革。皇储正统,圣德夙章。陛下必欲割捐尘务,颐神清旷者,冢副之寄,宜绍宝历。若欲舍储,轻移宸极,恐非先圣之意,骇动人情”,指出北魏皇位继承当“父子相传”,即便要禅位,也应该是“皇储正统”宜绍宝历;源贺则称“陛下今欲外选诸王而禅位于皇叔者,臣恐春秋蒸尝,昭穆有乱,脱万世之后,必有逆飨之讥”,指出只有禅位孝文帝,才不致“昭穆有乱”;东阳公元丕则直接反对禅让。献文帝最终同意传位于孝文帝,称“储宫正统,受终文祖,群公相之,有何不可”。孝文帝的“正统”地位,在献文帝的禅位诏书中更是明晰,《魏书·显祖纪》载:

朕承洪业,运属太平,淮岱率从,四海清晏。是以希心玄古,志存澹泊。躬览万务,则损颐神之和;一日或旷,政有淹滞之失。但子有天下,归尊于父;父有天下,传之于子。今稽协灵运,考会群心,爰命储宫,践升大位。朕方优游恭己,栖心浩然,社稷乂安,克广其业,不亦善乎?百官有司,其祗奉胤子,以答天休。宣布宇内,咸使闻悉。

诏书中的“父子”“储宫”“胤子”,无疑都在宣示孝文帝的“皇储正统”,表明其继位的合法性。孝文帝既为献文帝“胤子”,“储宫正统”地位不容怀疑,那么,平城后宫中有哪位最可能是他的生母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结合献文帝即位及孝文帝出生前后的情况来探究。

太安二年(456)正月,十五岁的冯氏被立为皇后。二月,三岁的献文帝被立为皇太子,随后其生母李氏被常太后处死。此后直到和平元年(460)夏四月常太后去世之前,后宫里与年幼而身为太子的献文帝关系最密切者只有常太后、文成帝、冯皇后数人。献文帝七岁时常太后崩,陪伴他成长的帝后只有文成帝和冯皇后。文成帝崩,十二岁的献文帝即位,尊二十四岁的冯皇后为皇太后。由此可知,冯太后于帝后之中陪伴献文帝的时间最长,实为少年献文帝最熟悉亲近之人。

不仅如此,在文成帝去世、献文帝即位之初,发生了乙浑之乱。史称“车骑大将军乙浑矫诏杀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于禁中”,与乙浑一起参与叛乱的似乎还有宦官林金闾,《魏书·和其奴传》称“高宗崩,乙浑与林金闾擅杀尚书杨保年等。殿中尚书元郁率殿中宿卫士欲加兵于浑。浑惧,归咎于金闾,执金闾以付郁。时其奴以金闾罪恶未分,乃出之为定州刺史”。这个林金闾,正是孝文贞皇后、太子恂生母林氏的叔父。当时殿中尚书元郁率卫士入禁中问罪,形势剑拔弩张,《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元郁传》:

顺阳公郁,桓帝之后也。少忠正亢直。初以羽林中郎内侍,勤干有称。高宗时,位殿中尚书。从高宗东巡临海,以劳赐爵顺阳公。高宗崩,乙浑专权,隔绝内外,百官震恐,计无所出。郁率殿中卫士数百人从顺德门入,欲诛浑。浑惧,逆出问郁曰:“君入何意?”郁曰:“不见天子,群臣忧惧,求见主上。”浑窘怖,谓郁曰:“今大行在殡,天子谅暗,故未接百官,诸君何疑?”遂奉显祖临朝。后浑心规为乱,朝臣侧目,郁复谋杀浑,为浑所诛。

元郁不能当机立断,错过了诛杀乙浑的最佳时机。被隔绝在宫中的冯太后与献文帝,面对着心怀不轨的乙浑,孤儿寡母,危在旦夕。帝崩后第三天,按拓跋旧俗有烧焚死者物品仪式,冯太后本传称:

高宗崩,故事: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以烧焚,百官及中宫皆号泣而临之。后悲叫自投火中,左右救之,良久乃苏。

冯太后自投火中的激烈行为颇为引人注目,吕思勉即认为“此事极可异,其时殆有欲杀后者?其即乙浑邪?抑非也?”这一非常举动既可能是冯太后的真情流露,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太后在向百官传达某种信息。总之,两天后,原本在代郡汤泉养病的侍中、司徒陆丽不听左右劝阻,执意入朝,《魏书·陆俟传附陆丽传》:

先是丽疗疾于代郡温泉,闻讳欲赴,左右止之曰:“宫车晏驾,王德望素重,奸臣若疾民誉,虑有不测之祸。愿少迟回,朝廷宁静,然后奔赴,犹为未晚。”丽曰:“安有闻君父之丧,方虑祸难,不即奔波者!”遂便驰赴。

陆丽早在文成帝即位时即有拥立之功,为文成帝心腹大臣。乙浑为乱,忌惮陆丽,因此派穆多侯往召之,心存杀戮。多侯显然非乙浑之党,当借此告知了乙浑为乱、太后自投火中等事变,并劝陆丽暂缓回朝,《魏书·穆崇传附穆多侯传》:

高宗崩,乙浑专权。时司徒陆丽在代郡温汤疗病,浑忌之,遣多侯追丽。多侯谓丽曰:“浑有无君之心,大王众所望也,去必危,宜徐归而图之。”丽不从,遂为浑所害,多侯亦见杀。

陆丽忠勇可嘉,但却低估了乙浑,未做足够的准备,以致一入朝即被乙浑杀害。后元郁又谋杀乙浑,反被乙浑所杀,皇族及穆、陆子弟多有横遭非命者。“秋七月癸巳,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在纷扰血腥的政变中,冯太后与献文帝成为休戚与共的一方。冯太后在乙浑专政的阴影之下,在陆丽、元郁等相继被杀之后并未放弃,而是设法取得了元丕等朝臣的支持,力挽狂澜,于天安元年(466)二月诛杀了乙浑,《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元丕传》:

显祖即位,累迁侍中。丞相乙浑谋反,丕以奏闻。诏丕帅元贺、牛益得收浑,诛之。

冯太后定策禁中,平乙浑之乱,临朝听政,稳定了局势,这一切均为献文帝亲见亲历,应该对献文帝产生了很大影响。可以推知,正是这场叛乱动荡中的生死相依,加之自小以来的亲密关系,促使两人生发了男女情愫。孝文帝生于皇兴元年(467)八月,则当孕育于天安元年(466)十月左右,其时正是乙浑已诛、朝政渐趋稳定,后宫也暂时风平浪静的时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孝文帝的出生地点是“平城紫宫”,为北魏诸帝出生地点之最特别者。这个“紫宫”,既可能实指太和殿东北之紫宫,也可以理解为天皇大帝所居之紫微宫,无论如何,能在“紫宫”产子的女性,其时除了冯太后,不可能另有他人。

冯太后与献文帝的关系,可比拟于拓跋珪之母献明贺后与昭成帝的关系。周一良曾论及献明贺后的婚姻,指出拓跋珪实为昭成之孙,而其弟秦王觚则为昭成之子,原因即在于献明死后,昭成帝复娶子妇贺后,生少子秦王觚,从而使得道武帝与秦王觚的关系变得复杂,以母系论,两人为兄弟,以父系论,则为叔侄。这一情况,在贺后和道武帝时并未引发什么问题,时人对此也无议论,只是在崔浩国史之狱后,才成为“备而不典”需要讳言的事情。冯太后与献文帝的关系,正如贺后再婚,一方面,时人并不觉得出格,另一方面,恐惩于崔浩前车之鉴,无人会有意提及此事。
















冯太后与孝文帝的“母子”关系



《魏书》中所载史料显示,孝文帝本人以及当时的侍卫近臣,是将冯太后与孝文帝称为“母子”的。诸家使用较多的例子,是《魏书·杨播传附杨椿传》载孝庄帝时杨椿离开洛阳前告诫子孙的一段话:

北都时,朝法严急。太和初,吾兄弟三人并居内职,兄在高祖左右,吾与津在文明太后左右。于时口敕,责诸内官,十日仰密得一事,不列便大瞋嫌。诸人多有依敕密列者,亦有太后、高祖中间传言构间者。吾兄弟自相诫曰:“今忝二圣近臣,母子间甚难,宜深慎之。又列人事,亦何容易,纵被瞋责,慎勿轻言。”十余年中,不尝言一人罪过,当时大被嫌责。答曰:“臣等非不闻人言,正恐不审,仰误圣听,是以不敢言。”于后终以不言蒙赏。及二圣间言语,终不敢辄尔传通。太和二十一年,吾从济州来朝,在清徽堂豫宴。高祖谓诸王、诸贵曰:“北京之日,太后严明,吾每得杖,左右因此有是非言语。和朕母子者,唯杨椿兄弟。”遂举赐四兄及我酒。

这段话中两次出现的“母子”,前者是杨椿兄弟之间的私语,后者是杨椿转述孝文帝在公开场合的言语。如何理解这两处的“母子”所指,对于我们明晰冯太后与孝文帝的关系极为重要,因此我们需要考察更多的相关史料。先看《魏书·天象志》的几条记载:

(高祖延兴)四年九月己卯,月犯毕。七月丙申,太白犯岁星,在角。丁卯,太白又入氐。太白有母后之几,主兵丧之政,以干君于外朝而及其宿宫,是将有劫杀之虞矣。……至承明元年(476)四月,月食尾。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轩辕;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谪也。天若言曰:母后之釁几贯盈矣,人君忘祖考之业,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其后,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谅阴之仪,笃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义,而惩供人之党。

该条记孝文帝时天象,而一再以“母后”为说辞,指责孝文帝慕匹夫之孝,不能襄助其父献文帝,且在冯太后死后也未对其有所惩戒。显然,史官视冯太后与孝文帝为母子,故用“母后”指称冯太后。

太和十四年(490)九月,冯太后崩,孝文帝伤心欲绝,不食五日,且欲为太后服三年之丧,大臣固争,随即君臣就三年丧问题展开了争论,其间屡屡征引前史,如《魏书·礼志三》秘书丞李彪所对:

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寻以从吉。然汉章不受讥于前代,明德不损名于往史。虽论功比德,事有殊绝,然母子之亲,抑亦可拟。愿陛下览前世之成规,遵金册之遗令,割哀从议,以亲万机。斯诚臣下至心,兆庶所愿。

李彪以东汉章帝与明德马皇后的故事为例,一则称“母子之道”,再则称“母子之亲”,认为可比拟冯太后与孝文帝。明德马皇后母养章帝,是奉明帝之宠命,《后汉书·皇后纪上》称“后于是尽心抚育,劳悴过于所生。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当然明德马后只是保养章帝,与冯太后孝文帝“事有殊绝”,但同为母子、有母子之亲当理无二致。

在后面的辩论中,李彪还有一段话:

昔太伯父死适越,不失至德之名。夫岂不怀,有由然也。伏愿抑至慕之心,从遗告之重。臣闻知子莫若父母,圣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难夺,故豫造金册,明著遗礼。今陛下孝慕深远,果不可夺,臣等常辞,知何所启。

李彪志在劝孝文帝抑情释服,先举出太伯父死适越的例子,又以冯太后遗诏为说辞,认为正是冯太后极为了解孝文帝的至孝之性,才预作安排,命一切从简,所谓“知子莫若父母”。

我们再看孝文帝自己的说法,《魏书·礼志三》:

昔文母上承圣主之资,下有贤子之化,唯助德宣政,因风致穆而已。当今众事草创,万务惟始,朕以不德,冲年践祚。而圣母匡训以义方,诏诲以政事,经纶内外,忧勤亿兆,使君臣协和,天下缉穆。上代以来,何后之功,得以仰比?如有可拟,则从众议。

文母即太姒,周文王之妃、周公武王之母,可谓“上承圣主”“下有贤子”。孝文帝以冯太后比周太姒,以自己比周公武王,且认为若“论功比德”,冯太后之忧勤天下即文母有所不逮,故以“圣母”称冯太后,可见孝文帝本人是以冯太后为母后的。熟悉丧礼的孝文帝坚持为冯太后服三年丧,劝谏的诸位王公大臣虽引经据典,却没有一个人指出为祖父母应服不杖期丧,理当十三月而毕。足以知当日冯太后与孝文帝的母子关系众人皆心知肚明,孝文帝对杨氏兄弟所说的“和朕母子者唯杨椿兄弟”,也是发于自然。

“母子”之称由来自古,《左传·隐公元年》有郑伯与母亲姜氏大隧之中相见,其乐融融,“遂为母子如初”。秦始皇听齐人茅焦之谏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太后感激,称“使妾母子复相见者,茅君之力也”。西汉东平王宇与母亲不谐,元帝玺书慰劝,称“母子之间,同气异息,骨肉之恩,岂可忽哉”。东汉初上党太守田邑答冯衍书,为自己背更始投光武辩解,称“人道之本,有恩有义,义有所宜,恩有所施。君臣大义,母子至恩。今故主已亡,义其谁为;老母拘执,恩所当留”。这些不同时代不同人等所称之“母子”,均实指母子。即《魏书》中“母子”一词,也并非仅见,谨举几条为例:

(1)先是,太宗在外,闻变乃还,潜于山中。使人夜告北新侯安同,众皆响应。太宗至城西,卫士执送绍。于是赐绍母子死。

(2)长史已下皆诣道固,道固诸兄等逼道固所生母自致酒炙于客前。道固惊起接取,谓客曰:“家无人力,老亲自执劬劳。”诸客皆知其兄弟所作,咸起拜谢其母。母谓道固曰:“我贱不足以报贵宾,汝宜答拜。”诸客皆叹美道固母子,贱其诸兄。

(3)至天安之初,皇威远被,臣亡父休宾,刘氏持节、兖州刺史,戍梁邹。时慕容白曜以臣父居全齐之要,水陆道冲,青冀二城,往来要路,三城岳踌,并拒王师。白曜知臣母子先在代京,表请臣母子慰劳。臣即被先帝诏,遣乘传诣军,又赐亡父官爵。白曜遣右司马卢河内等送臣母子至邹。

(4)芳出后伯父逊之。逊之,刘骏东平太守也。邕同刘义宣之事,身死彭城。芳随伯母房逃窜青州,会赦免。舅元庆,为刘子业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马,为文秀所杀。芳母子入梁邹城。

(5)子谧,世宗初袭封。幹妃穆氏表谧母赵等悖礼愆常,不逊日甚,尊卑义阻,母子道绝。

(6)世宗频幸南第,御其后堂,与高太妃相见,呼为阿母,伏而上酒,礼若家人。临出,高每拜送,举觞祝言:“愿官家千万岁寿,岁岁一至妾母子舍也。”初,世宗之亲政也,详与咸阳王禧、彭城王勰并被召入,共乘犊车,防卫严固。高时惶迫,以为详必死,亦乘车傍路,哭而送至金墉。及详得免,高云:“自今而后,不愿富贵,但令母子相保,共汝扫市作活也。”

(7)太傅清河王等奏曰:“……暨皇上纂历,圣后别宫,母子隔异,温清道绝,皆忠等之咎。过方厥勋,功微罪重。又忠专权之后,擅杀枢纳,辄废宰辅,令朝野骇心,远近怪愕。功过相除,悉不合赏。请悉追夺。”灵太后从之。

(8)临死与太后诀云:“母子善治天下,以万人之心。勿视大臣面也。”殷勤至于再三。

以上均为《魏书》所载,第一条“绍母子”指清河王绍与其母贺氏,第二、三、四条分别指崔道固与其母、刘文烨与其母、刘芳与其伯母。刘芳母子虽非血缘,然而刘芳出继伯父、伯母,为人后者为人子,理当称母子。第五、六条分别是赵郡王妃与庶子谧、北海王妃与其子,谧虽非赵郡王妃所出,但嫡母如母,实有母子名分。第七至八条均指胡太后与其子,更无可疑。

综观史籍,“母子”一词,多指人伦至亲之母与子,有时虽有指嫡母庶子、或继母继子者,也是名分上真实存在的母与子,绝无将祖孙行辈者称母子之例。可见,杨椿嘱子所谓的“母子”,自然是指冯太后与孝文帝的实际关系,杨氏兄弟身为冯太后孝文帝的近侍瓜葛之属,必然熟知宫廷细事,其称冯太后孝文帝为“母子”,岂能虚妄不实!















冯太后的“过失”



《魏书·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载:

(太后)又自以过失,惧人议己,小有疑忌,便见诛戮。迄后之崩,高祖不知所生。至如李䜣、李惠之徒,猜嫌覆灭者十余家,死者数百人,率多枉滥,天下冤之。

“迄后之崩,高祖不知所生”,这句话该怎样理解,一直困扰着诸多学者。因为后妃传里明白记载孝文帝的生母为献文思皇后李氏,若李氏果为孝文帝生母,何来“不知所生”一语?不过,如果不是孤立地理解,而是将其与前后两句话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出,孝文帝的出生问题,是与冯太后的过失、李惠的覆灭相联系的。也即冯太后自认为的“过失”,与孝文帝的身世相关。《魏书·思皇后李氏传》称:

显祖即位,为夫人,生高祖。皇兴三年薨,上下莫不悼惜。葬金陵。承明元年追崇号谥,配飨太庙。

田余庆注意到了李夫人之死“上下莫不悼惜”这一书写方式,“在依例而薨诸后传记中是特例,其中或另有文章,不可尽考”。那么,史官究竟为什么会就李夫人之死而特加“上下莫不悼惜”这样一句情感色彩颇为浓重的话语?田先生猜测其中另有文章,应当是极有见识的。我们试将李夫人之死与其娘家父子兄弟被处死之事联系起来,《魏书·外戚·李惠传》称:

惠素为文明太后所忌,诬惠将南叛,诛之。惠二弟,初、乐,与惠诸子同戮。后妻梁氏亦死青州。尽没其家财。惠本无衅,故天下冤惜焉。惠从弟凤,为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主簿。后长乐以罪赐死,时卜筮者河间邢瓒辞引凤,云“长乐不轨,凤为谋主”,伏诛。惟凤弟道念与凤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后遇赦乃出。

李惠家再遭屠灭,令人疑惑,“子贵母死虽然有防制外家的目的,却也未见以此处死外家的先例”,显然,史官所言李夫人之死“上下莫不悼惜”、李惠“素为文明太后所忌”以及李惠父子之死“天下冤惜”,书写指向是一致的,即李夫人虽号称因旧例而死,实为冤案,李惠愤于女儿无辜之死,不能不有所表露,由此招致猜嫌乃至覆灭。

如此,冯太后的“过失”,具体应该就是指赐死李夫人之举,而这一事件正是冯太后对“子贵母死”故事的巧妙利用。冯太后第一次亲见子贵母死的残酷,是在太安二年她刚被立为皇后的时候,《魏书·文成元皇后李氏传》:

及生显祖,拜贵人。太安二年,太后令依故事,令后具条记在南兄弟及引所结宗兄洪之,悉以付托。临诀,每一称兄弟,辄拊胸恸泣,遂薨。

李氏奉太后之令而死,表面原因即是其所生皇子弘被立为皇太子。冯皇后其时刚刚十五岁,亲见李氏之死,内心的恐惧和震撼当不言而喻。因此天安元年当她发现自己有孕在身、而且这个孩子又是献文帝长子的时候,对于子贵母死的恐惧势必会激发强烈的求生本能,从而寻找替身为自己解困。史称献文思皇后“年十八,以选入东宫。显祖即位,为夫人,生高祖”,而我们知道,文成帝去世时,献文帝不过十二岁,很难想像在这之前,文成帝和冯皇后会给弱龄的献文帝挑选一个十八岁的妃嫔;献文帝即位至乙浑被诛的这段时间内,宫廷形势难测,冯太后与献文帝生死未卜,也根本不可能有选聘后宫之事。因此,李氏“显祖即位,为夫人,生高祖”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这一记述只是为掩人耳目,挑选了一个能让孝文帝出生合情合理的时间点,借此宣告李氏才是孝文帝的“生母”。孝文帝出生前后,仍是献文帝与冯太后相濡以沫、互为支撑的特定时期,两人的关系仍然密切,因此李代桃僵的办法,献文帝至少是知情者,否则即便有冯太后临朝听政的权力运作,若没有献文帝的默许,这一方案的实施也是不现实的。在选定李氏为孝文帝“生母”后,冯太后使用了她十五岁时就见识过的子贵母死“故事”,立孝文帝为太子,随即赐死李氏。正因李氏无故而死,才使得“上下莫不悼惜”,尤异于前此真因子贵而死的后妃。

李氏已死,我们就能很容易理解,原本临朝听政的冯太后,却在孝文帝出生后“躬亲抚养。是后罢令,不听政事”的不寻常举动了。产后的冯太后需要休养以恢复身体,而且既已为孝文帝安排好了“生母”,自然可以放心抚养自己的儿子了,而非“为孝文帝安排一个乳母”。更重要的是,此时冯太后和献文帝的关系尚未出现裂痕,返政于献文帝并没有危机感,这才是冯太后敢于“罢令”“不听政事”的信心所在。冯太后的躬亲抚养孝文帝,应是母子之情的天性使然,而非出于母养皇储从而控制新皇帝的政治阴谋。因为诛除乙浑、临朝听政的冯太后,已远非昔日几位保太后可比,她以太后之尊成为北魏朝廷的实际掌控者,且与年幼的新皇帝关系密切,这种情况下,哪里还需要以“躬亲抚养”婴儿的方式寻求权势!

根据史书可见的蛛丝马迹,我们推测,冯太后临终极有可能向孝文帝说出了实情,由此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孝文帝悲痛欲绝、哀毁过礼以及坚持服三年之丧的真实理由。同样,也才能更好地理解孝文帝在冯太后去世前后对于李氏态度的大相径庭。太和十二年(488)孝文帝曾经“将爵舅氏,诏访存者,……赐凤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阳侯,兴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从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军”,颇有存念舅氏的意思。但在冯太后去世一年后的太和十五年(491),召见安祖昆弟四人时,孝文帝的言语可谓冷淡:“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时。然官必用才,以亲非兴邦之选。外氏之宠,超于末叶。从今已后,自非奇才,不得复外戚谬班抽举。既无殊能,今且可还。”最终的实际情况就是,“高祖奉冯氏过厚,于李氏过薄,舅家了无叙用。朝野人士所以窃议,太常高闾显言于禁中。及世宗宠隆外家,并居显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已不沾恩泽”。孝文帝的舅家“了无叙用”“不沾恩泽”,甚至到了世宗时仍是如此,较为合理的解释,自然是因为孝文帝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正是抚养他长大的太后,而李氏实与自己无关,他的舅氏也非李氏,而是冯氏。

冯太后自以为的“过失”,似乎也不仅与诛戮李夫人及其父兄有关,或许还与文成帝、献文帝父子相关。冯太后之前,北魏后妃多归葬金陵,只有窦太后、常太后两位保太后,一葬崞山,一葬广宁磨笄山。而冯太后,以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之尊,生前自己决定另葬方山,本传称:

太后与高祖游于方山,顾瞻川阜,有终焉之志。因谓群臣曰:“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岂必远祔山陵,然后为贵哉!吾百年之后,神其安此。”高祖乃诏有司营建寿陵于方山,又起永固石室,将终为清庙焉。

冯太后不愿归葬云中金陵的真实心态,我们当然无由确知,只能略加猜想。文成帝虽是她的第一任夫君,但时移世易,许多事早已无从谈起;献文帝这个她看着长大、又成就了她的年轻皇帝,只能以爱恨交加的方式存在于她的记忆中,永无法言说。无论如何,冯太后大概都很难坦然面对这两位前任的皇帝,选择另葬,长眠永固陵,或许是最好的方式了。
















余  论



冯太后对于孝文帝的管教,用前引孝文帝自己的话来说是“严明”,所以孝文帝是受过很多杖责的,《魏书·高祖纪下》:

宦者先有谮帝于太后,太后大怒,杖帝数十,帝默然而受,不自申明。

而冯太后动辄杖责体罚孝文帝,也是持“孝文帝非太后亲生”论者的重要根据,尤其是《魏书·高祖纪下》这段记载,更是诸家关注的焦点:

文明太后以帝聪圣,后或不利于冯氏,将谋废帝。乃于寒月,单衣闭室,绝食三朝,召咸阳王禧,将立之。元丕、穆泰、李冲固谏,乃止。

讨论冯太后惩罚孝文帝一事,我们必须先了解太后的个性。本传称“太后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生杀赏罚,决之俄顷”“后性严明,假有宠待,亦无所纵。左右纤介之愆,动加捶楚,多至百余,少亦数十。然性不宿憾,寻亦待之如初,或因此更加富贵”。冯太后在文成帝死时曾自投火中,在诛除乙浑时也未曾手软,凡此均可见冯太后个性鲜明、刚烈果决,那么杖责乃至“单衣闭室,绝食三朝”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冯太后之行事风格,在北朝亦并非个例。颜之推比较南北妇女,称“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这种妇女持门户的恒代遗风、魏氏旧俗,我们在史籍中屡屡可见。《魏书·献文六王列传·北海王详》:

详之初禁也,乃以蒸高事告母。母大怒,詈之苦切,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忽共许高丽婢奸通,令致此罪。我得高丽,当噉其肉。”乃杖详背及两脚百余下,自行杖,力疲乃令奴代。高氏素严,详每有微罪,常加责罚,以絮裹杖。至是,去絮,皆至疮脓。详苦杖,十余日乃能立。又杖其妃刘氏数十,云:“新妇大家女,门户匹敌,何所畏也,而不检校夫婿。妇人皆妒,独不妒也!”刘笑而受罚,卒无所言。

北海王详之母,就是上引宣武帝元恪呼为“阿母”的高氏,拓跋详上蒸的高氏是茹浩妻姐,高肇因此称详与茹浩等谋为逆乱,详由此得罪。其母高氏得知其因奸通而获罪,大怒之下,以杖责罚,详至十余天起不了床。

《北史·后妃传》载:

乃赐后辞死诀,再拜稽首涕泣。及入宫后,帝命中官有问于后,后骂曰:“我天子妇,当面对,岂令汝传也!”帝怒,敕后母常入,示与后状,常挞之百余乃止。

孝文帝幽皇后失德获罪,不忍立即处置,召其母常氏入宫。常氏对女儿的惩处虽有向孝文帝谢罪之意,但“挞之百余”也可见其昔日管教女儿的惯常方式。

以上诸例,无论是冯太后还是高氏、常氏,她们对儿女的管教都可以称得上严厉,而且动辄杖责,多至百余下,很难由此即认为有违“一般骨肉常情”。反倒是若孝文帝果非亲生,冯太后恐怕就不会对孝文帝屡加责罚了,毕竟“吾每得杖,左右因此有是非言语”,若非亲生,岂能不避嫌疑?至于召咸阳王禧,跟献文帝当初要禅位于京兆王子推一样,不过是“表面文字”,当不得真的。

冯太后诛杀无辜的李氏及其父兄,当然是狠毒至极,其依“故事”坚持赐死孝文帝林夫人也是事实,但若是认为冯太后只关注“冯氏”利益,而把孝文帝两位冯皇后之事都算作是冯太后的筹划,则是不当有的成见。冯太后确实将三位侄女引入了宫中,但其中一位早死,冯昭仪因病被冯太后遣出,只剩废皇后一人,而且最重要的是,冯太后生前并未将其立为皇后。废皇后的立与废,幽皇后的得宠与赐死,都是孝文帝自己做主,与冯太后无关,完全谈不上冯太后如何处心积虑要维持冯氏地位而有意经营。冯太后生前不仅没有给孝文帝立皇后,连太子也未立,足可见冯太后对于孝文帝并非控制而是真爱。冯太后或许是热衷权力的,但那也是身在宫廷漩涡中的不得不然,她在文成帝死后,便只能先后和年幼的献文帝及孝文帝同舟共济,对抗各种反对势力以求自存。但作为政治家的冯太后的目标,远不是使冯氏世代擅权,而是坚定地推行改革,使北魏迈向她理想中的文明盛世。她的未竟理想,由孝文帝接力完成,最终母子二人共同开创了“远同周汉,文教蒸蒸”的太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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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文发表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4期第54-62页。文中插图由作者提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微信公众号。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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